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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磅!国家药品谈判企业沟通会流出资料(附会议重点内容)
来源: 发布时间:2020-03-03

来源:药物简讯


仅供参考


继2017年、2018年两次医保准入谈判后,本次经过专家评审,确定了128个拟谈判药品,均为临床价值较高但价格相对较贵的独家产品。下一步将确认企业的谈判意向后,按相关程序组织开展谈判,将谈判成功的纳入目录,具体名单及相关要求另行发布。


8月31日(周六)上午9:00-12:00国家医保局召集拟谈判品种相关企业在展览馆宾馆五层第5会议室召开国家谈判企业沟通会。会议议程及重点内容汇报如下:


一、黄心宇(医药服务管理司副司长):2019年医保药品目录谈判准入工作情况介绍


Ø  背景情况介绍

2017-2018年按通用名计算,共计128个新药上市,10个已于2018年专项抗癌药谈判准入,18个新增2019年常规目录,70个新药进入此轮谈判,30个无缘准入。


Ø  谈判品种条件

1、遴选投票日期前为独家品种(目前有一个产品已有仿制上市,仍要谈判);


2、临床价值得到大多数专家认可;


3、药品价格贵,有降价空间;


4、7个品种拒绝谈判(因供应问题、不准备在中国市场销售、市场策略)


Ø  谈判政策条件

1、谈判成功的药品纳入乙类(地方不能调出、也不能更改支付标准或限定支付、统筹地区确定支付比例)


2、谈判确定的支付标准有效期2年(2020-2021年)

-仿制药上市自动属于目录,医保可以根据仿制药价格水平调整支付标准

-仿制药上市可以调整采购方式,比如集中采购

-政策有重大变化时,可以重新协商制定支付标准


3、探索最终支付标准“保密”的可行方式

目前对于保密的定义还要与企业协商,所有企业都要达成一致,是否都需要保密,如采取保密的方式,企业要有更大力度让价。


Ø  工作程序

1、谈判组织和出面:国家医保局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负责(法人:熊先军)

具体操作:医药服务管理司目录处(熊先军司长带领下)

专家组:负责技术工作

谈判时间:大概在11月份开展


2、新准入产品流程:四个阶段

-准备阶段:起草谈判工作方案,与企业沟通;请企业按要求报送谈判资料;组建专家组;广泛收集谈判药品资料;研究风险分担方案和结果保密的可行性;


-临床评价:组织临床、药学、管理等方面的专家提出各个药品的评价意见;临床价值、病人获益(治愈or延长生命or提高生活质量or辅助功能)创新程度(first in class or me too, me better),管理难度等方面综合评判(给医保管理是否带来负担,如某些药品临床滥用严重,医保不好管理);确定参比药品/参考疗法;提出限定支付意见(与企业沟通,不同限定支付范围,支付标准不同);


-开展评估:药物经济学、医保管理专家分两组开展平行评估;药物经济学专家侧重经济性评估,医保管理专家侧重支付能力评估;不同药品考虑的重心有所不同。国际价格、参比价格、经济学评价、基金负担、销量增长、PAP等;医保方与企业沟通评估要点,企业可以提出意见和建议;综合两组结果提出医保预期支付标准。


-现场谈判:医保方与企业方开展现场谈判,当场签字确认谈判结果;随机选定谈判品种,原则上竞品在一组谈判;每个品种30分钟,2次报价机会;

 

3、续约产品谈判与新产品一起,流程与新准入产品类似。

-主要考虑两年间市场环境的变化(如4+7)

-协议期内的销量变化(两年前的预算影响分析是否准确)

第一次尝试探索创新的风险分担方式,品种不会很多


二、张西凡(医药服务管理司目录处处长):填报资料要求

材料要求9月23日17:00前提交

产品自评书(2000字左右)、企业承诺书、进口企业注册证和授权书

12个推荐国家(地区)上市和医保准入情况、药物经济学评价信息等。

续谈品种资料涉及:支付限制情况、新适应症情况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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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闻来源|药物简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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